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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征集“漯河班主任”形象标识(LOGO) 请秀出你的创意
发布日期:2024-05-14 10:43
来源:漯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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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丰富和深化班主任活动的文化元素,树立和推广漯河班主任形象,构建具有漯河特色的班主任文化标识,提升辨识度和影响力,扩大广大教师参与度,特面向全市开展漯河班主任形象标识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至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征集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教师、家长

  三、活动安排

  (一)设计要求

  1.坚持原创,杜绝抄袭。设计作品须为原创设计,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若涉及剽窃、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主题鲜明,寓意深刻。作品选取元素应与班主任特点、漯河特色紧密联系,要求能呈现出漯河班主任的独特性,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较强的视觉辨识度。可为单个形象或一组形象。

  3.形式简洁,易于识别。作品风格、形式不限,融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于一体。视觉形象要鲜明、寓意深,形象鲜活、积极向上,造型大气、简洁、美观,保持形象的一致性。

  4.适应面广,便于使用。要具有延展性,易于运用到各种文创产品设计和制作中,适合在文件、信笺、宣传片、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应用(可根据设计的形象标识,延伸设计出漯河班主任网络媒体头像、微信表情等作为参评辅助材料)。

  (二)投稿方式

  1.同一作者(团队)只能提交一个设计方案。

  2.应征者需提交《漯河班主任形象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见附件)和A4规格设计方案电子文件(设计源文件CDR格式、AI格式或PSD格式;同时提供JPG格式,不小于3M)。内容为黑白稿、彩色稿(注明RGB和CMYK色值),并对图形标识和字体进行创意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理念说明(创作思路、设计理念、内涵注释等)。图案面积不得小于5cm x 5c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教师、学生和家长作品由所在学校或县区统一汇总整理,按时将报名表和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邮箱jjk3132704@163.com,邮件主题“单位名称+漯河班主任形象标识(LOGO)征集”,联系人:刘贺威,电话:3199955。

  (三)评选方式

  1.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市教育局委托漯河市中小学班主任成长共同体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评,对拟定的入围作品,通过“漯河班主任”微信公众号投票、会议研究等方式,综合评分,确定最终作品。最终评选结果将通过“漯河班主任”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获奖作品将获得相应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新华书店购书券(在职班主任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申报2024年市级优秀班主任,且不占所在县区或学校名额);二等奖2名,奖励500元新华书店购书券;三等奖5名,奖励100元新华书店购书券;优秀奖若干。

  3.所有奖项均颁发相关证书。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品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四、注意事项

  1.投稿作品必须原创,并保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果有侵权行为,投稿人需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2.市教育局拥有获奖作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设计者应无条件配合修改,修改后的版权和使用权归本单位所有;

  3.作品获奖并接受奖励后,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投稿人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否则将构成侵权,主办单位保留依法追究投稿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4.投稿人参加本次活动,均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方所有。


附件:

报名表.doc


编辑:li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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