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漯河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法人)姓名:云少华
办公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870号
办公时间: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单位对外办公电话:0395-3134163
二、漯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足彩胜负14场:化肥、农药、种子、 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 生物、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四荒开发、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渔业、畜牧兽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跨区域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依法查处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四)负责对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投入品中的种子、苗木、农药、农膜、肥料等经营监管和安全使用管理。
(五)负责对植物危险性、病虫疫情进行封销控制和管理,开展法规授权的植物检疫专业执法。
(六)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协调处理渔事纠纷;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亲体、苗种;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事捕捉、运输、驯养、繁殖、出售、展览、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查处。
(七)指导协调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并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内设科室及职能:
(一)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工作运转;负责党务、政务及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文书运转、案件归档、执法案件统计;负责农业执法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管理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件。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参与拟订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二)执法监督科。负责对各执法大队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重大案件处理大队。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的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督办工作。
(四)市属功能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漯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一)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二)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规划及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
(三)参与相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核查、竣工项目验收考评及绩效评价工作。
(四)参与耕地质量监督评价、地力提升、农田水利设施 管护等工作,负责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测、农田灌溉效益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五)承担农田水利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及职能:
(一)综合科。负责日常工作运转;负责党务、政务及后 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文书运转、归档、统计;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参与拟订相关管理制度。
(二)计划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耕地保护等工作规 划及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组织项目初步评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培训。
(三)项目管理科。负责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农田水 利工程建设、安全监测、农田灌溉效益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服 务;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核查、竣工项目验收考 评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农田水利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和技 术培训工作。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和耕地质量登记评定提供技术支撑,参与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
四、漯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机构职能:
(一)承担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二)组织粮食作物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重大技术推广,开展粮食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
(三)承担实施粮食生产重点技术推广项目工作,参与粮食高产开发重大技术活动。
(四)承担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五)研究提出全市水产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水产养殖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七)承担现代水产新模式创新与示范应用工作。
(八)承担水产疫病监测、质量检测、资源生态养护、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九)承担生态健康养殖、休闲渔业、产业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十)承担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承担新型职业渔民培育等技术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漯河市种业发展中心
机构职能:
(一)组织实施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展示及种子技术推广等技术工作。
(二)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种子质量控制、 种业信息监测、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等支持服务工作。
(三)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农作物品种审定、引种备案、登记验证鉴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四)承担经济作物种植新技术和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五)参与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措施的实施和经济作物生产基地的建设工作。
(六)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及防灾减灾技术指导。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漯河市农业农村科技教育中心
机构职能:
(一)承担农业干部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
(二)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三)承担农业农村人才开发研究、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及评定。
(四)承担农业农村科技服务相关工作。
(五)指导农民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建设。
(六)指导农民体育协会相关工作,负责农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
(七)承担农业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农业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
(八)承担智慧农业工作,为“三农”提供技术服务。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漯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技术性工作。
(二)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相关工作。
(三)承担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四)承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的相关工作。
(五)承担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的服务指导等工作。
(六)承担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制定防控预案工作。
(七)为农业病虫害调查、监测和预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八)承担农业病虫害防治相关工作。
(九)承担新药械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十)承担植物保护新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十一)承担植保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植物检疫相关工作。
(十三)协助做好农药登记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漯河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市土壤培肥、科学施肥、农田节水技术研究推广与相关重大项目实施工作。
(二)承担土壤墒情、地力监测、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工作。
(三)承担全市土壤肥料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肥料质量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服务工作。
(五)承担可燃物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六)承担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七)承担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的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八)承担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工作。
(九)指导农村能源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十)协助开展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等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漯河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一)开展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政策研究,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二)研究全市乡村产业发展并提出专业性技术建议。
(三)承担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技术性服务工作。
(四)开展农村宅基地利用研究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五)参与推进农耕文明传承、乡村文化建设以及承担“放管服”改革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