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法人)姓名:李涛
办公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52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单位对外办公电话:0395-3350002
机构职能: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三)按照规定权限,加强企业干部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收入分配机制,强化目标引导和激励约束。指导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建立完善国资国企监管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内 部制度体系建设和风险防控化解工作。
(五)指导推进国资系统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
(六)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 和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区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 核标准,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 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标准等工作进行督促检 查,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的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 务、机构编制、保密、人事、财务、信息、法务、数字化管 理、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负责拟订国有企业改革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监管企业改革事项进行审核备案。提出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牵头实施所监管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方案和国有资本出资企业的组建方案,对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股东代表的工作方案。承担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关闭破产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主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组织对所监管企业的投资效果进行后评价。组织推动所监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实施品牌战略。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对外合作交流。规范完善监管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三)绩效评价科。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 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 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规定,承担调 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负责 人薪酬方案。建立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长效激励约束机 制。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规范完善 职工福利保障体系。审核监管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人才 引进和招聘工作。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市属国有投资公司中 层人员、市场化选聘人员、外部董事等的日常管理、监督和 考核等工作,对市管干部选聘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国有资本 预决算编制,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监管企 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 设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四)监督管理科。牵头制定完善国资国企的监管制度,指导国资国企完善内控制度,检查制度执行。负责监督指导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和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承担监管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和股权转让等日常重大事项的审核备案。承担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及产权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管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的意见。负责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落实国有资本运作相关制度规范,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
(五)党建工作科。负责机关党建、群团、信访稳定、平安建设、教育培训以及巡查审计等工作,协助指导国资系统企业党建、统战、宣传。指导监管企业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 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离 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