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法人)姓名:张勇杰
办公地址: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99号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单位对外办公电话:0395--2122912
机构职能:
(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二)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根据区政府领导意见,组织起草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文稿;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日常办公活动的组织安排服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工作;负责区政府机要文件、档案的保管、归档和区府印鉴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公文传输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和政务调研的采编、分析及上报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足彩胜负14场: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有关决议、指示;牵头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九)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负责企业上市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及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的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指导食品投诉举报办理工作;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四)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十五)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七)负责区政府外事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及职能:
(一)综合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及督办;负责机关党组会议、机关综合性会议及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单位工作制度;负责与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的联络工作;负责单位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依法治区等工作;负责单位纪检、宣传、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工作例会和区长召集的区长办公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的会务工作;负责区长出席的由区政府办公室承办的上级工作调研、督导、检查,外地来我区调研、考察,上级在我区召开的工作会议等重要公务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区长调研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的其他重要活动的会务工作。
(二)秘书股。负责起草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署名文章、《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相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起草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文秘工作;负责区长参加的全区性会议、调研活动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文规划;负责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公文审修、运转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受理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
(三)信息股(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向市政府报送源汇区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区政府决策需要的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区政府协同办公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新闻联络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组织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调研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放管服”改革工作,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组织对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与上级职能转变部门的沟通联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拟定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导食品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机关事务管理股(行管股)。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备案、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使用调配、出租出借及对房地产处置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和物业的审核、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标准制定、计划审批、集中采购及按规范程序处置旧车;负责推进公务用车平台化、标识化和信息化建设,监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负责区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单位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金融工作股(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配合、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全区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管;推进全区农村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业务的开展;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联系证券监管机构,为证券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统筹推动全区企业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和再融资工作;推进地方资本市场发展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负责执行落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相关监管制度,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及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工作;研究、拟订金融稳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协调各金融机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参与地方法人高风险金融机构的托管、重组、清算、关闭和善后处置等有关工作;承担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机要工作股(区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各级公文的收发运转、归档管理;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公文传输及电报收发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内部刊物、政府系统合同及有关资料的登记、编号、分发、存档管理;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信的保管、使用和登记;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区政府领导和上级总值班室的指示和交办事项;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会议的通知;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