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法人)姓名:杨智勇
办公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11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单位对外办公电话:咨询电话:0395-12329
办公电话:0395-3181600
机构职能:
(一)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四)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八)负责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及职能: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10个内设机构及城区管理部、临颍县管理部、舞阳县管理部3个管理部,规格均相当于正科级: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依法治市、创文创卫等各种创建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组织、综合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安全保密、节能减排、固定资产管理、学习培训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中心各类政策性文件、合同、协议的合规性审查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中心党建工作;负责中心党组公文处理、会务组织、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党员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协调中心工会、团支部、妇委会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妇女工作;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和老干部服务工作;牵头负责信访、舆情监测、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中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三)计财科。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组织编制、报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增值收益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心银行账户的调配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日常经费的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呆坏账的报批及核销工作。
(四)信息技术科。负责拟定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负责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安全管理和数据保密工作;负责中心计算机软硬件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及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网站及电子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新媒体的信息发布、留言回复以及舆情监测工作。
(五)档案科。负责城区业务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登记、保管、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电子化档案管理;负责档案的规范利用和科学管理;负责对中心各业务部室进行档案业务指导;负责办理贷款撤押手续;负责按揭贷款“期转现”后的档案资料完善工作。
(六)稽核审计科。负责对中心政策法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审计;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会计核算、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等业务进行稽核审计;负责对中心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稽核审计;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稽核审计;负责公布内部审计报告,并监督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业务部室对银行承办委托业务的考核;负责城区贷款按揭业务合作项目的现场勘察监督及两县按揭项目合作后有关情况的监督;负责呆坏账核销的复审工作;负责中心年度报告的组织编写工作;负责审计部门审计整改问题的牵头组织整改工作。
(七)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规范性业务文件、合同、协议等文本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对各类贷款合同违约行为的法律诉讼、执行和追偿工作;负责公积金不良资产的管理、处置工作;负责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的申请、初审工作;负责依法对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全市不按规定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罚;负责执法法律文书的起草工作;负责协助参加行政处罚听证;负责协助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八)归集科。负责拟定中心归集、提取政策和业务操作规范;负责中心归集、提取业务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拟定中心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计划;负责归集、提取报表的编制、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的政策调研工作;负责起草中心对外签订的归集、提取相关合同、协议;负责审核单位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等工作;负责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账户的托管审核工作;负责城区欠缴公积金单位情况的调查分析和催缴工作;负责城区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负责对城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单位的申请上报工作;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年度结息、利率调整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的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对城区和两县管理部归集、提取业务指导工作;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违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并贯彻落实归集、提取业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完善、账户管理的督促落实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申请市直及城区财政配比资金的拨付工作。
(九)信贷科。负责拟定中心贷款政策和业务操作规范;负责中心贷款业务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拟定中心住房公积金年度贷款计划;负责贷款业务报表的编制、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政策调研工作;负责起草中心对外签订的贷款相关合同、协议;负责做好贷款利率的调整工作;负责贷后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开发企业按揭贷款项目合作事项的受理初审、现场勘察工作;负责开发企业保证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对城区和两县管理部贷款业务指导工作;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并贯彻落实贷款业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业务审批科。负责城区住房公积金提取及公积金司法协助执行相关业务的审批工作;负责中心所有贷款业务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贷款抵押登记缴费、领证工作;负责城区贷款发放工作;负责城区提取、贷款业务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
(十一)城区管理部。负责城区贷款、归集、提取等业务的受理初审和贷款业务审核相关工作;负责公积金司法协助执行相关业务的受理初审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12329服务热线接听、投诉受理、处理结果回复工作;负责城区住房公积金报表的编制、分析工作;负责网厅的推广和指导网上业务办理工作;负责大厅窗口人员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工作;负责记载城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个人账务的查询和核对工作。
(十二)临颍县管理部。负责记载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拟定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计划;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工作;负责辖区内欠缴公积金单位情况的调查分析和催缴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单位的申请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个人账务的查询和核对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初审、审核、发放和回收工作;负责辖区内公积金司法协助执行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账户的托管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内贷后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各种业务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销毁工作;负责辖区内开发企业按揭贷款项目合作事项的受理初审、现场勘察工作;负责对受委托银行承办业务的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十三)舞阳县管理部。负责记载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拟定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计划;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工作;负责辖区内欠缴公积金单位情况的调查分析和催缴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单位的申请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个人账务的查询和核对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初审、审核、发放和回收工作;负责辖区内公积金司法协助执行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账户的托管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内贷后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各种业务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销毁工作;负责辖区内开发企业按揭贷款项目合作事项的受理初审、现场勘察工作;负责对受委托银行承办业务的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