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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发布日期:2023-12-27 08:00
来源:漯河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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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公开单位:漯河市人民政府                                                                 (第二十五批 202312 27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2160060

漯河市郾城区陵园路社区西、颐景园小区7号楼1单元地下车库2层,漯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项目承包给板桥建筑公司,没有任何手续,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在地下车库2层修建热力交换站,没有隔音降噪措施,噪音和振动很大,轰鸣声振耳,使居民身体出现不适,影响居民生活,侵犯业主权益,要求拆移并赔偿噪音和强烈振动造成老人身体不适住院的问题。

漯河市郾城区

噪音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足彩胜负14场:“漯河市郾城区陵园路社区西、颐景园小区7号楼1单元地下车库2层,漯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项目承包给板桥建筑公司,没有任何手续”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为让西颐景园小区居民尽快用上集中供暖,该小区属地居委会在经过民意走访满意度调查后,委托了漯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该小区实施西颐景园小区集中供热二次网系统建设总包工程项目,并于2023年2月7日签订了相关委托协议。而后居委会委托漯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向供热办和热力企业提出了申请,经相关专业人员勘察论证后,漯河市供热办于7月15日同意了西颐景园小区的用热申请。
    2023年7月18日,漯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8月8日开标,确定了施工单位河南板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设计单位河南大通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中标公示后,于8月15日签发了中标通知书。
综上,漯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西颐景园小区集中供热二次网系统建设总包工程项目承包给河南板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手续齐全。
    二、足彩胜负14场:“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在地下车库2层修建热力交换站,没有隔音降噪措施,噪音和振动很大,轰鸣声振耳”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西颐景园小区为老旧小区,楼盘开发商未规划预留热交换站的位置,为解决该小区居民取暖问题,建设单位漯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聘请专家结合主管网铺设情况对该居民小区进行现场勘查、分析论证,依据相关技术规范,综合考虑噪音、安全性等因素,确定了最佳的管网铺设方式和换热站位置(地下车库2层),并将设计图纸和施工公告一直公示在该小区。同时该小区属地居委会进行了民意走访调查问卷,大多数业主表示同意为该小区实施集中供暖项目。
    2023年8月23日,项目设计单位河南大通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了图纸审查合格证,而后建设单位漯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在住建部门进行工程备案,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并于2023年9月22日取得了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因该项目属建设工程规划手续豁免清单范畴,故无需办理规划许可证。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河南板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了加装消音棉、选用低音泵,换热站全封闭等隔音措施和加装减振垫、软连接设备等减振措施。2023年12月20日,建设单位漯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换热站机房内壁未完成消音棉加装和机房门安装的情况下委托了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小区昼间和夜间不同点位完成了噪音检测。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小区地下1层声源点外1米处昼间36分贝,夜间40分贝;1层过道处昼间37分贝,夜间35分贝,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声环境质量1类标准,昼间限值55分贝、夜间限值45分贝)。
    综上,施工单位在西颐景园地下车库2层建设换热站相关施工手续齐全,并征得了大多数业主同意,并非违法乱建。从噪声检测报告中可以看出,在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纸中明确的相关的隔音措施和减振措施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噪声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若施工单位完成相关设施的安装,在地上居民居住区域,噪声检测结果可能更低。下一步,市城管局将责成建设单位尽快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换热站机房内壁消音棉的加装和机房门的安装。
    三、足彩胜负14场:“使居民身体出现不适,影响居民生活,侵犯业主权益,要求拆移并赔偿噪音和强烈振动造成老人身体不适住院的问题”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小区居民均居住在地上区域,2023年12月20日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小区地下1层声源点外1米处昼间36分贝,夜间40分贝;1层过道处昼间37分贝,夜间35分贝,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声环境质量1类标准,昼间限值55分贝、夜间限值45分贝)。该小区集中供暖采用的是水循环供暖系统,以热电联产余热为热源,经过市政供热一次管网将热水输送到居民小区换热站,通过换热器将小区二次管网内的水加热至30℃-60℃,输送至居民家中进行供暖。集中供暖是相对安全、舒适的取暖方式,不会因噪音问题使居民身体出现不适,影响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做好该小区居民群众解释沟通工作,确保得到其理解与支持,使该供热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该举报件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1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积极协调属地街道办、居委会等相关部门通过针对性做好该小区居民群众解释工作,得到了居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当前,该小区供热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收尾工作。

已办结

2

D3HA202312160061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枣树王村东,无名废品加工厂,废水乱排,油渍油污很多,扬尘噪音很大,影响居民生活。

漯河市郾城区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足彩胜负14场:“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枣树王村东,无名废品加工厂,废水乱排,油渍油污很多”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枣树王村东废品加工厂,实为漯河市郾城区倪娟再生资源回收店,为史某三租赁他人的厂房,租赁期限3年(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日),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废品回收和销售,主要工序为废品收集、分拣、打包、销售。现存塑料瓶、塑料桶、废纸箱、玻璃瓶、废书本、废铁等废旧回收物品,堆放于院内。院内有废水和油渍油污痕迹,废水为生活用水和饮料瓶内残存少量饮料外流导致,油渍油污是收购的废食用油壶等内残存少量食用油外流导致。
    二、足彩胜负14场:“扬尘噪音很大,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废品收购站位于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龙江路与李漯路交叉口往北1000米路东16号,东邻庄稼地,西邻李漯路,南邻核桃园,北邻核桃园,无噪声敏感点,噪声主要来源于压包机。2023年12月21日,郾城区孟庙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省漯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郾城区倪娟再生资源回收店进行噪声监测,东、北、西昼间监测数据分别为52.2dB(A)、44.5dB(A)、46.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60dB(A)的标准限值要求。该再生资源回收店内露天堆放有塑料瓶、塑料桶、废纸箱、玻璃瓶、废书本、废铁等废旧回收物品,车辆运输和露天装卸时,厂区内扬尘污染严重。

部分属实

    督促郾城区倪娟再生资源回收店加强作业管理,不露天堆放,收购的废旧物品全部入库,如需临时堆放时要按照“三防”措施(防扬散、防雨淋、防渗漏)进行存放,按防尘要求覆盖到位;定期对仓库卫生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持路面干净,厂区内按时洒水抑制扬尘污染;加强作业时间管理,禁止夜间作业,防止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该问题已办结。郾城区督促倪娟再生资源回收店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管理,加强卫生清扫,按规定时间开展作业。目前已完成对作业机器的保养,规定作业时间为6:00-22:00,夜间22:00之后不再作业。同时已将厂区内的废水、油渍油污等冲洗干净,将露天堆放的塑料瓶、塑料桶、废纸箱、玻璃瓶、废书本、废铁等废旧回收物品全部清除完毕。下一步,郾城区将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定期巡查,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已办结

 

 

 


编辑: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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