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11月1日--2日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成员单位进行督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管环保”的有关要求,重点了解各单位职能履行情况、今年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2016年7月以来环保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督导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主要调阅会议记录、各单位有关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材料)、个别座谈的形式进行。
汇报时要有书面材料,参加人员主要是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有关科室人员。
附督导单位名单: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市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